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电视剧《繁花》(下称该剧)自项目启动以来的全程专项法律顾问,接受该剧出品方、唯一版权方委托,于今日发布《严正声明》如下:
严 正 声 明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邓尚锐律师接受上海繁花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的委托与授权,就近期市场中出现的针对电视剧《繁花》的知识产权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代表委托人发出本公开声明。
委托人系电视剧《繁花》的出品方与唯一版权方,拥有该剧完整的知识产权和授权权利。委托人与本律师注意到,部分商家与市场经营主体,以攀附该剧热度和委托人商誉为目的,在未与委托人沟通并取得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该剧名称、角色称谓、台词、场景、道具名称、海报及相关设计作品等元素开展商业营销推广活动,引发市场混淆,误导公众认为该等主体与我委托人存在商业合作,严重侵害委托人的知识产权并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针对上述情况,本律师代表委托人在此郑重声明并预警:
1、请相关方立即停止/下架针对该剧及委托人的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2、委托人及本律所已完成针对既有典型侵权行为的证据保全,并启动持续的侵权监测,对于商业意图明显、情节严重的侵权主体,将启动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索赔)维权;
3、欢迎各界媒体、商家、观众、网友向我方提供相关侵权线索;
4、若有市场主体有意取得《繁花》关联授权合作,可与委托人指定联系人接洽沟通;
5、侵权举报线索的律师接收邮箱及商业合作联系邮箱见本声明随附信息。
感谢大家对于《繁花》的关注与喜爱!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
王军律师 邓尚锐律师
2024年01月12日
本所谨此代表《繁花》版权方正告相关主体,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与商誉,本所欢迎诚意商家通过本律所或与委托人直接接洽业务合作,共同延续《繁花》带给大家的美好腔调。
联系信息:
合作联系邮箱:上海繁花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李女士 2046@china.com
侵权举报邮箱: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
王军律师 邓尚锐律师 shb@taoanlaw.com

(图片来源:《繁花》官微律师声明贴图)
关于王军律师:

王军 律师
联系邮箱:aw@taoanlaw.com
王军律师拥有多年的娱乐传媒、艺术文创产业以及互联网科技等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商务经验及国际视野,专注于疑难复杂、重大、前沿的法律顾问项目及争议解决,荣获了国内外多项法律奖项。王军律师善于调动及优化全体律师团队成员的经验及资源,为客户谋求最优的交易模式以及争议解决方案,并致力于将韬安打造成中国值得信赖的知识产权、科技、媒体和通信领域的精品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受邀担任中国传媒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等多所院校的校外导师。王军律师多次受美国电影市场(AFM)、法国戛纳电影节、意大利威尼斯电影节、德国柏林电影节、韩国釜山电影节邀请作为官方嘉宾进行英文演讲。曾主编《中国影视法律实务与商务宝典》《中国影视娱乐产业经典案例指引》。
专业资质与社会活动: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高级演出经纪人、演出职业经理人
国际许可贸易工作者协会(LESI)中国分会版权许可贸易委员会主席
太湖世界文化论坛首席法律顾问、理事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版权专业委员会主席
2013-2023年度连续获评“钱伯斯亚太地区领先的 TMT 律师”
汤森路透ALB 中国15佳诉讼律师、中国15佳知识产权律师
2018年度“中国年度 IP 人物”(导演吴京、制片人李路、陈伟、作家天下霸唱、律师王军)
2020年度荣获首届“中国杰出娱乐法律师”并首批入选北京文化娱乐法学会《专家名册》
关于邓尚锐律师:

邓尚锐 律师
联系邮箱:sr.deng@taoanlaw.com
邓尚锐律师深耕于知识产权与泛娱乐领域,尤其擅长处理著作权、商标、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对泛娱乐领域的合同、投资、人格权等各类纠纷案件具有非常丰富的办案经验。
邓尚锐律师曾成功代理《妖猫传》著作权纠纷案、《西虹市首富》著作权纠纷案、《虎妈猫爸》著作权合同纠纷案、涉《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还珠格格》等作品的系列商标行政纠纷案、快手诉斗鱼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及腾讯诉字节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案件,并长期为境内外多家优质文娱公司及多位知名演艺人士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邓尚锐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工作语言为中文与英文。
专业资质与社会活动: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员
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
朝阳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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